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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表时间: 2024-04-01 作者: 行业动态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嵊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单位)拟实施嵊泗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现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3月22日。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提升改造花鸟南岙客运码头,包括新建栈桥1座,长13.8米,宽6米;新建加宽平台1座,面积465平方米;修复码头面层、护舷、系船柱等。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花鸟灯塔揽胜景区、浙江嵊泗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马鞍列岛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嵊泗县鸟屿花乡贻贝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区、嵊泗县花鸟海滨浴场及花鸟村。

  施工期生活废水排放量约为2.04m3/d。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分别为CODCr400mg/L、NH3-N 35mg/L。施工冲洗废水的产生量为3m3/d,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为石油类和悬浮泥沙。施工钻孔泥浆废水386.4m3。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是扬尘和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为TSP、SO2、NOx、HC、CO。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3t/d;灌注桩钻渣96.6m3,少量建筑垃圾。

  工程实施后未对工程所在海域流态产生非常明显改变,流速变幅为0.002m/s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区附近100m范围内。工程实施后,新建栈桥所在海域呈淤积态,至冲淤平衡后,工程区范围内及周边海域冲淤变化趋势与首年相近,幅度有所增大。

  1.施工期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纳入花鸟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33/973-2015)一级标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小。禁止生活垃圾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

  2. 施工期在码头后方陆域设置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冲洗,禁止外排。

  3. 施工期后方陆域应建设泥浆池,泥浆水用泵抽运至泥浆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排放入海,避免对海域环境产生影响。

  5. 运行期加强对在港船舶的管理和监督,在停泊期间不得排放污水,靠泊船舶的生活垃圾污水和油污水经船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有关要求后在航行途中排放至航行海域,或者收集后排入小菜园码头岸上接收设施,不在本港区内排放。

  1. 粉料建材如黄砂、水泥、渣土等不得露天堆放,应置于棚内或用篷布遮盖。

  2. 运输车辆的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允许超出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

  3. 在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和使用等所有的环节,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引起扬尘。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5. 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1小时和离港前的1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0.5%m/m 的燃油。

  1.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

  2.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3. 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5. 做好周围相关群众、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的噪声污染。

  6. 合理安排行车路线,保持车况良好,尽可能匀速行使,尽量避开居民区,同时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午休、夜间运输作业。

  1.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本项目施工建设会残留一定量废弃建材,最重要的包含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实施工程单位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运行期码头设置垃圾桶。码头不接受船舶垃圾,旅客少量随身垃圾可投放进码头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垃圾由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在菜园镇小菜园码头负责统筹接收。

  2. 码头平台打桩采用钢护筒,防止泥浆水溢流入海;在后方陆域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用泥浆泵输送到沉淀池中沉淀、固化,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抑尘。

  3. 施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水工建筑位置和施工进度,避免在鱼虾产卵季节进行桩基作业;作业范围严格限制,禁止超范围作业。

  4. 施工作业应满足海洋管理条例要求。应在避开风浪情况下的作业,作业时应尽可能的避免使水体悬浮物浓度急剧增高;恶劣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

  5. 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悬浮物影响的范围和强度,减小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6. 严禁直接向施工水域排放生活废水、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等,严禁向水域倾倒固体废弃物。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嵊泗县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并满足海洋特别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运后正常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现有海洋环境功能造成明显改变。本项目在建筑设计企业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或别的资料,可致电建筑设计企业或环评单位,也可上门联系,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4年3月22日。公众也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花鸟乡居民和社会团体。公众可以以电话、书面信件的形式向以下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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